(本网讯 )近期,西安市物价局开始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收费情况进行审验,收费与服务是否质价相符等问题,是本次审验的主要内容。可以看出,目前社会对于物业所衍生出来的问题,越来越关注。
2010年8月6日,在华商楼市通举办的《物业烦心事——我们的问题谁解决》热线活动中,本站特邀陕西省物业管理协会张全笙会长,接听网友热线,并现场为网友针对物业问题,做出解答。活动反应热烈,不少网友积极参与其中。
经过近一个月的时间,对于业主所反映的物业问题有了怎样的新进展?哪些问题已经得到改善?而根据本站制作的物业问题调查表显示,有73%的网友,认为西安市大部分的物业费收费不合理;50%的网友不了解在与物业公司签订协议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可以看出,目前大部分业主对于物业公司应该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并不是很清楚。
2010年9月1日,本站结合调查表中所反映出来的问题,以及针对前期活动中的物业问题进行追踪跟进,在次采访了陕西省物业管理协会张全笙会长。在采访过程中,张会长表示物业协会及各个物业公司,对于本次活动中出现的问题非常重视,各项问题正在积极维护调解中,有些问题已经有了新进展。张会长表示物业问题应当通过业主与物业公司双方面共同维护与解决,作为物业公司来说对规定范围内的事情,是必须在第一时间为业主尽快解决的,但是在物业公司范围内的事情,则应当协助业主去解决。而作为业主来说,应该配合物业公司并给予物业工作人员一定的理解与配合。
在谈及目前有50%的网友并不清楚物业公司应该履行的权利和义务时,张会长强调,房屋、设备、保洁、绿化、持续维护等都是属于物业管理范围内,业主签合同的时候应按照条款查看,收什么费用以及怎样收费都有明确规定。
同时张会长还指出,在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协议时,还应当注意以下事项:首先,物业公司应该遵守物业协议中的内容;其次业主,应当仔细阅读《业主守则》,其主要内容是,清楚的告诉业主,业主应该享有哪些权利和业主应尽的职责。最后,业主应当和物业公司联手起来,履行双方应尽的义务。
除此之外,物业收费问题,也受到了不少业主的关注。根据本站调查显示,73%的网友并不能接受目前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对于此问题,张会长表示,而目前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主要制定权其实并不在物业公司的管理范围内,而由物价局来就制定的,物业公司本身没有这项权利。并且物业公司向物业收费时,应当向业主空开收费细则。张会长个人认为,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但是现在还是在后期的费用管理上,比较模糊,存在着比较多的问题,还有待于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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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待提高 完善管理细则是关键——专访陕西省物业管理协会张全笙会长